很多企业刚从“限电”中缓解出来,这下新一轮的“停工令”又来了!近日,多地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减排,必要时停产减产。那河北停工令2021最新通知是怎样的?哪些地区停工?停工到什么时候?

一、河北停工令2021最新通知:哪些地区停工?停工到什么时候?

近期,河北省7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砖瓦窑、水泥等行业实施生产调控,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部分企业将受到停工影响。具体安排措施如下:

1、唐山市

(1)自2021年11月15日18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措施

钢铁企业:管控类型为A类的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管控类型为非A类的20家钢企预警期间采取停限产措施,涉及71座高炉,63座转炉。

焦化企业:西山焦化、美锦焦化自主减排,汇丰焦化、永顺焦化、荣义焦化、国义焦化、国创焦化、达丰焦化、经安焦化、纵横焦化、宝利源焦化、宏奥工贸、中化煤化工、九江焦化、古玉焦化、东方炼焦、中润煤化工、友利焦化生产计划按照48小时周转,禁止湿熄焦作业。

水泥熟料企业(特种水泥除外):冀东启新、冀东三友、冀东滦州、冀东唐山分公司、泓泰水泥自主减排;飞龙水泥、燕东水泥、燕南水泥、曙光强兴水泥、磐石水泥、圣龙水泥、耀东水泥、弘也水泥旋窑实施生产调控。

铸造、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矿渣粉、耐火材料、独立石灰窑、陶瓷(不含电窑)、页岩砖等行业绩效评价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生产调控。

独立轧钢(不含冷轧),实施生产调控。

(3)移动源减排措施

全面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

每日19时至次日7时,绩效评价为A和引领性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其他行业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安全车辆和新能源车除外)。

每日19时至次日7时,港口、物流运输企业禁止重型柴油货车(含燃气)进出厂(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及新能源车除外)。

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面源减排措施

矿山、沙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停止生产、运输。

除应急抢险外,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2、邢台市

(1)自2021年11月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3)施工工地管控措施。建成区(含市、县城区)内其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混凝土(砂浆)搅拌、焊接、切割等工序,其它工序可正常施工。

(4)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内禁止核定载重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市主城区行驶。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载货车量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3、秦皇岛市

(1)秦皇岛市决定自11月16日8时-11月20日8时启动应急管控(若有变化由市大气办另行通知)。

(2)重点涉气企业严格执行《轻污染天气精准管控方案》(试行)减排措施。

(3)停止国II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作业;商砼车、渣土车等柴油车辆限时通行,21时至次日9时禁止通行。

(4)停止拆迁(拆除)施工作业(含建筑、道路拆迁、拆除等作业)。工地禁止开展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浇筑及渣土、建筑垃圾清运作业,强化堆场、裸土管控。

4、邯郸市

(1)邯郸市决定11月16日1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2)钢铁、焦化和铸造用生铁企业按照调整后的级别和减排措施执行;新增企业、重点行业级别及措施调整企业按照报批版级别和减排措施执行;其他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20-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预警(Ⅱ级)差异化减排措施执行到位。火电企业加大脱硫脱硝剂用量,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3)除应急抢险施工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除城市运行(含电力企业生产用煤、粉煤灰渣运输,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碱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物资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运输)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5、石家庄市

(1)石家庄市定于2021年11月17日1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全市绩效分级为 A 级(超产能企业除外)和引领性企业,鼓励企业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疫情防控保障、电子科技和生物医药产业企业和项目,保障正常生产。

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长流程钢铁、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平板玻璃按照要求落实相应减排措施。

生活垃圾焚烧的工业企业除严格落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外,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 10、50、150毫克/立方米以下。

不能立即实施生产调控的碳素行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压减产能 50%。

全市陶瓷、砖瓦窑、水泥熟料、石灰窑、耐火材料等行业继续实施生产调控。

全市所有搅拌站(含沥青拌合站)除绩效引领企业外,全部实施生产调控。

所有生产调控企业同步落实错峰运输,除新能源和国六标准以外的中重型货车禁止进出厂区。

(3)移动源管控措施:

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改装的大(小)金刚和非法改装的4.2米高栏货车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上路行驶。除涉及城市民生需求和新能源车辆外,原则上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通行。

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车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矿石(石灰石除外)、肥料灰渣。

禁止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4)面源管控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喷漆)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电气焊、各种切割等。

除应急抢险、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外,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要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工序施工作业。

矿山、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全市所有采砂场停止作业。

全面禁止秸秆、生物质和垃圾露天焚烧。

6、保定市

(1)保定市于11月17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及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正常生产。

(3)移动源管控措施。市中心城区以及各县(市、区)城区,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料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4)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7、廊坊市

廊坊市在11月17日2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于11月19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

以上就是近期河北省各市停工停产的最新消息了,只要后期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各工地企业就会恢复生产。生态环境部指出遇到重污染天气时,要求地方依法按照已经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来启动预警,差异化减排,而不是大范围的搞停产,尽可能的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因此后期不会出现全面的停工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