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是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一项福利政策。近两年我国也开始推行这项政策福利,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我国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那具体什么时候全国推行?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我国将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是怎么回事?

3月8日,国新办举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发布会。封面新闻从发布会上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了解到,我国将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

二、父母育儿假具体什么时候全国推行?附最新规定!

会在十四五期间全国推行。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试行育儿假。各地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呢?

1.福建省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满足职工群众对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新增“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和“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三周岁以下婴幼儿专门照护服务场所”条款,为社会、用人单位、家庭共同做好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2.辽宁省

2020年,《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办法(草案)》主要从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组织管理、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保护、普法维权、奖励与处罚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3.宁夏

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上述《条例》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在福建,今年三月,政策也明确,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戳图看详细报道)

4.广东省

2020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5.大连市

2020年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育儿假,并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总之,父母育儿假各地开始进入探索阶段,相信全国推行离大家会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