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话题,再度成了舆论关注的对象。因为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第三次建议夫妻合休产假。那具体怎么落实?夫妻合休产假是什么意思呢?

一、人大代表第三次建议夫妻合休产假!是怎么回事?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我将第三次提出《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建议男性产假在42天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广东省委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告诉红星新闻。此前,他曾连续在2019年、2020年的全国两会上提交该建议。消息一出,不少网友表达支持,“可以减少职场性别歧视”、“为女性减轻负担”,也有网友担心难以落到实处。具体怎么落实?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生育法》,其中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共同享受产假并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使丈夫享受产假的权利法定。

2.同时,林勇还将建议将陪产假与产假合并,由夫妻合休,其中男性产假建议为42天以上,具体天数各省根据财政能力自行确定;在上述规定假期内照发休假人全额工资。

3.再者,建议允许男女双方在法定产假、各省奖励产假基础上申请延长假期至42周(夫妻双方休假合计);在法定产假后的休假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待遇,由企业先行垫付,每半年到相关政府部门报账一次,相关部门核实后,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相关待遇予以报销。

二、夫妻合休产假是什么意思?

夫妻合休产假就是指两人产假时间一样,而不是女方产假多,男方产假少。从实际可行性上看,这一建议如果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得到明确,假以时日,势必能在现实中得以践行。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灵活处理。首先,要考虑到某些群体的传统观念的阻碍因素。虽然男女平权与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是社会发展的大势,但仍有一些观念陈旧者,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时间,才能接受这一现实与趋势。对用人单位而言,倘若要落实夫妻合休产假的制度,还需循序渐进、有序推进,而不宜在短时间内以“一刀切”的方式推行。

任何一个好的建议,从被提出到被落实,都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这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