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通常情况下是指失业保险金,想要领取失业金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失业金领取后对社保有影响吗?下面就由慈溪论坛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相关的知识。

一、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4、凡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来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二、失业金领取后对社保有影响吗?

一般情况下,失业金领取后是不会对个人的社保造成什么不良影响,毕竟面临失业困境的时候,失业保险可以保障参保人在短期内没有工资收入时的一个基本生活。对于社保唯一的影响在于会影响到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的,在失业状态下,养老保险的缴费是中断的,因此会导致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相对延长。

三、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按照缴纳的年限来决定申领时间,个人缴纳的时间越长领取的时间也就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