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建议男性陪产假不低于20天,再次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那建议男性陪产假不低于20天目的是什么?怎么落实?

一、建议男性陪产假不低于20天目的是什么?怎么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建议,规定男性配偶陪护假不得低于20天,夫妻异地的给予24天,生育二孩的给予30天。“陪护假应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庹庆明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应对人口危机刻不容缓。建议把男性配偶陪护假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是为了鼓励生育,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明确男性配偶在育儿方面的家庭责任和享受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二、产假怎么算天数?

根据有关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计算,怀孕7个月(含)以上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指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30天;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并持有县以上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明,如《长效节育证》,可增加90天。

女职工生育符合以上多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80天。另外,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含)流产的产假15天;3个月以上4个月(含)以内流产的产假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含)以内流产的产假42天。